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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芭芭拉”老板跑路,下一个又会是谁?

时间:2017-03-16 10:55:00 来源:

 

2017-03-17 法治现场NBS
前面星火琴行老板“跑路”没几天
这边又有一家名叫“芭芭拉”的艺术培训机构老板跑路了
很多市民给我们法治现场打来热线反映情况
说家长们缴纳的少则几千元、多则几十万学费
现在却都打了水漂

这家培训机构全名叫“芭芭拉文化艺术交流中心”
最近学员来上课时发现所有教学点都大门紧锁
该中心共有三个教学点且全在建邺区
分别位于奥体大街120号、嵩山路126号以及苍山路附近

记者来到中海店现场
从这家店的装潢来看比较高档
不过大厅里面聚集了一批原来是芭芭拉的工作人员
有老师也有后勤人员
据了解他们已经有两三个月的时间没有拿到工资
甚至有些人的社保也早已停掉三四个月左右
然而现在他们也没有办法联系上老板

除了芭芭拉中心的员工
现场还聚集着很多家长
他们中最少的也都预交了数千元课时费。
而有些家长交了十几、二十万
最多的竟然达到两百万!
光是群里就已经有五百多号家长!
根据家长自己统计就已经有几百万元学费打了水漂
按说这家文化艺术交流中心的生源和收入还不错
怎么会在一夜之间就关门了呢?
而且为什么有的家长交费会那么高呢?

家长们通过交流发现
“芭芭拉”收取课时费的名头五花八门
有家长表示去年7月份
芭芭拉中海店开业搞促销活动
凡是一次性缴纳四年共计12万课时费的学员
可以赠送价值至少12万元的汽车
购车款由家长自己出
车的产权是在芭芭拉的名下
相当于送了12万的课时费
可以上四年的培训
有的家长花了12万左右
有的家长更多贵的车子五六十万的

当时芭芭拉文化艺术交流中心承诺家长
四年内将12万课时费用完后可以将车过户到家长名下
很多家长觉得很划算就参加了这个活动
今年初芭芭拉的老师通知购车家长可以提前过户
不过需要签一份协议
就是芭芭拉负责配合过户
家长则要把之前送的12万的课时费给交了
之后分四个月返还给家长
很多家长都同意办理汽车过户
怎料准备好相关材料后发现
这车根本过不了户了
到车管所一查家长们的车都被查封了!

也就是说家长们花了少则十几万
多则几十万参与的买课时送车活动
不仅上不了课就连买的车都成了黑车
除了买课时送汽车外
今年初还有家长参与了交一万元课时费送手机活动
与此同时还有一些家长
直接将少则五万、多则三十多万的钱
直接交给了芭芭拉文化艺术交流中心的法人宋某某
这钱是什么钱呢?
择校费!

家长说宋某某曾在芭芭拉文化艺术交流中心微信群称
自己有关系可以帮学生弄到上名校的名额
有意向的家长可到他办公室私聊
目前家长们自己统计
有六位家长通过转账和现金方式
共交给宋某某近60万元择校费
此外宋某某还以芭芭拉教育有限公司的名义
向家长发布了参股信息邀请家长入股

在现场记者看到一位家长拿出了宋某某写的一张欠条
宋某某以个人名义向学生家长借款50万元
事情发生后家长们通过各方渠道了解到
宋某某不仅拖欠办学点的房租、老师工资等
在将汽车交付给家长的当天
芭芭拉文化艺术交流中心就拿车去做了抵押

据CBD店的钢琴老师钱进称
之前就已经好多债主上门来要钱
就在前几天突然有好多债主来把店门给锁了
这时公司法人宋某某就开始失联彻底崩盘

江苏中湖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政认为:
家长正常地购买这些课时,从一般意义上来说,是经济纠纷。
这个学校不能正常经营了,不能再提供教育服务的义务,违反了合同,应该承担相应的返还课时费的责任,是一个民事法律责任。
如果在卖课时之初,就是冲着占有家长的课时费用,将来就要关门,就要倒闭,就要跑路,那么这种涉及到合同诈骗。
单位的负责人和直接的责任人要承担相应当刑事法律责任。
 

律师表示从目前掌握的情况来看
宋某某的行为涉嫌诈骗:
芭芭拉学校通过买车这种营销的方式,它是向不特定的多数人,以可以回报课时费这样作为诱饵,来让大家把钱款都交给芭芭拉学校。
但芭芭拉学校并没有将买来的车辆直接登记过户在家长的名下。而是将这个财产用于自己的盈利,或者是获利的行为,现在无法兑现的情况下构成诈骗犯罪。但这种诈骗犯罪带有集资的性质,那么就构成我们法律上集资诈骗的犯罪。
针对这些事件
家长们已经向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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