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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买的房被法院冻结 70万元险些打...

时间:2017-04-21 11:05:19 来源:

2010年09月22日 10:33:56  来源: 江南时报

        这两个月来楼市渐渐“暖”起来。在南京做生意的徐先生按捺不住买房的冲动,上月中旬,他和家人看中了一套位于南湖的二手房,商谈之后便付了70万元的首付款,不想房子刚拿到手,就被法院作为不动产进行了冻结。
        刚购买的二手房被冻结徐先生告诉记者,上月,他和家人决定在南苑花园购买了一套二手房。今年8月18日,他通过房产中介,与卖房人张海侠顺利签定了房屋买卖合同,价格为90万元。8月25日,买卖双方及房产中介在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徐先生说,在办理过户手续时,他还特别留了个心眼,直到房产部门的工作人员确认收件后,他才爽快地付了前期70万元款项。“我之前也了解了一下,如果房屋有产权或债务纠纷等情况,是不能办理过户的,房产部门也根本就不予收件。可交件后,也就是第二天,房产部门给我打来电话,说房子被冻结了”。
卖房人称不知道打上了官司,眼看自己离购房梦想越来越远,徐先生只希望卖房人张海峡退还他当初的70余万购房款,可张声称钱已被还债了。张海峡告诉记者,由于她丈夫在外面生意经营不善,欠了一笔外债,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这才卖起了房子。由于债主的申请,法院在受理案件后,将这套房产冻结了。而此前办理房屋买卖时,他们并不知情法院受理了债主的申请。
        江苏中湖律师事务所陈政律师认为,就目前情况而言,中介基本尽到了审核义务,而张海侠和丈夫迟迟不退款,则涉嫌违约。“卖方的行为属于违约,当事人可以请求卖方双倍返还定金和剩余的损失。如果徐先生倾向要房,可以请求继续履行合同,但必须申请财产保全。”
        最终,在律师的帮助下,经法院调解,房屋顺利解冻过户,但房屋的土地证还有待进一步协商解决。

(责任编辑: 刘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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