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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位交付发现有窨井 开发商侵害私人利益

时间:2017-04-21 11:01:52 来源:

 


高女士家车位上的窨井盖。梅建明摄

   18日上午,家住南京云锦路一高档小区的市民高女士向记者投诉称:她去年购买该小区内的一套商品房,考虑到停车方便,又花了14.5万元购买了一个产权式停车位。然而,地下停车位却让她挺闹心的,后部竟然多了一个窨井。为此,她多次找到开发商解决,一直没有结果。记者随后陪同高女士找到开发商的销售部,一名负责人承认车位确有瑕疵,并答应将为高女士退换。
    新买停车位多了一个窨井
记者来到位于云锦路的这处小区,在业主高女士的指点下,记者在小区的地下停车场里找到了她购买的车位。在墙壁处一排管道下,一个车位里赫然露出一个铁板盖着的坑井。记者看到,在这个停车位上,由白线划出一个长方形格子,后方车轮处有两个小塑料桩,正好作为停车的安全线。就在这道安全线后,一块1米见方大的铁板就罩在地面上。
   “这个车位我花了14万5千元买的,后来还办理了相关的手续,属于产权车位。”高女士告诉记者,当时看到停车位时,发现比其它的停车位多了一块大铁板,起初还以为是施工方丢在上面的,只要拖走就好了。后来,她家人过来掀起铁板,发现下面是一个大坑井,里面还铺设有管道。仔细一听,还能听到管道传出有流水的声音。
   
   高女士告诉记者,后来经过了解,才知道这是排污水的坑井,除去一个小角其余的都在她家划定的车位白线之内。“也就是说,这个窨井就在我这个停车位上,而这个车位是我私有产权车位,现在突然多了这个坑,心里感觉很不舒服。”高女士说,有个窨井,万一某天不小心车轮压上去,掉进去怎么办?或者管道检修,给自己的车辆带来损害,又由谁负责?等等问题让高女士觉得有一种被欺骗的感觉。她称,这种做法就相当于她买了一套房子,现在开发商不跟她商量,平白占用一块去作他用。
    开发商称,买的期房期车位存在瑕疵
    那是什么原因造成购买的车位,一拿到手就有窨井坑呢?原来,高女士当初购买这处房产和车位时,是按照图纸购买的,付钱时并没有看到现货。
   为此,记者陪同高女士找到房屋的开发商,在售楼处,高女士指着墙上的图纸告诉记者,当时买的是期房,车位也是图纸上划好的,没能到实地看,所以直到交付后才发现问题。但她为此多次找到开发商交涉,让她倍感无奈的是,开发商一直热情地接待她,但问题始终没解决。
    在该楼盘售楼处,一名姓曹经理告诉记者,高女士家车位处,确实是一处坑井,是小区工程污水井的检修口。而当初销售时,因是一个预售车位,他们销售也是看模型和图纸销售的,没能看到问题。“车位上有个坑井,这个也确实不太好,但我们一直在协调解决,总是达不成一致。”
    原来,售楼处准备替高女士置换一个新车位,但高女士觉得车位太远而拒绝,并且坚决要求退掉该车位。“但按照房管局的相关规定,车位在售出3个月后,是不能退的。”曹经理称,鉴于车位确实存在问题,他们将再次协调房管局,看能不能帮高女士退掉,如果实在退不掉,再考虑补偿高女士。
    律师:此做法侵害私人利益
    尽管售楼处的曹经理称,因车位设计与管井施工并不是同步进行的,导致存在缺陷,但他们并不存在欺诈行为。对此,高女士则不认可,坚持认为开发商销售缺陷产品,并在划车位时,明知有窨井却又不告知,就是一种消费欺诈。
     对此,江苏中湖律师事务所陈政律师告诉记者,对于相关职能部门规定的3个月之后,不能退产权车位,但如果商品存在瑕疵或者问题,则不能按照这样的时间约定来办理。陈律师告诉记者,按照实际情况,存在瑕疵的车位,应该是不能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核的,更不能下发产权证书。
   “也就是说,存在问题的车位,是不能对外销售的。”陈律师称,开发商不仅拿不到产权证书,还涉嫌隐瞒实情,进行了不实申报,致使高女士买下了带有缺陷的产权车位,那么高女士不仅有权提出退掉车位,而且在解除合同之后,还可以提出经济赔偿。“开发商要赔偿消费者购买车位的本金及利息,以及由此造成的停车不便等损失。”陈律师称,按照《物权法》的相关规定,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哄抢、破坏。待开发商与消费者就目前的车位进行协调处理后,再进行相关的经济追偿。
    (梅建明)

来源: 扬子晚报 编辑:张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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